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审提交材料
2015/5/8 9:49:19 点击:
需复审的提供以下材料:
1、自查报告;
2、自我测评,依据“诚信评估评分实施细则及细则说明”;
3、填报申报 (复审) 表,见《实施意见》附件三;
4、提供第三方(顾客、企业单位等)对“诚信单位”企业近两年来诚信度的评价意见(见提交材料说明);
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(套)。
(三)联系人:倪梅仙 电话:025-51868129 传真:025-51868132
报送地址: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203室
附:1、《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2013年修订)
(以上附件请登入www.jssks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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